1.招标条件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移民局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粮食商业城停车场综合楼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地方自筹,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移民局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粮食商业城停车场综合楼项目检测服务
2.2项目编号:
2.3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634.72平方米,新建1栋地上19层停车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227.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05.2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877.89平方米,停车塔库建筑面积3043.95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42%,容积率5.69,停车位204个。配套建设内容包括室外道路、给排水、供电系统、电梯、视频监控、停车管理系统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和监测的项目。
2.5建设工期要求:检测开始时间由甲方按照工程进度统一安排,检测结束时间依据单项检测项目要求为准。
2.6质量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2.7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检测过程中无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
3.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类或专项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项目检测类别必须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见证取样、建筑节能、室内环境、设备安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和岗位(培训)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8.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8.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8.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8.6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501室)。
4.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501室向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501室)。
7.开标会
7.1时间:2023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501室)。
8.发布公告的开始时间及媒介
2023年4月18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城投集团》http://www.cyctjt.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 系 人:杨 索
联系电话:18171902116
9.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一号峰景
联 系 人:陈万龙
联系电话:1990860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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