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服务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城市智慧停车体系项目(一期)路内泊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SCG[2020]ZB-C-020号
2.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解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主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道路内泊位利用率,缓解城市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矛盾,发挥价格杠杆对公共资源最大化利用的促进作用。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首期规划县城内龙舟大道和清江大道右侧共计460个可供道路临时停车的泊位。现采购一家服务单位对收费期间(上午7:30—下午21:00)进行专人管理,提供政策宣传、停车收费服务及泊车安全指引,并保证该时间段停放车辆的安全。
2.4采购预算价:176.64万元;
2.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6项目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清江大道;
2.7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将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无需另外单独提供证明材料。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向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江瑞景一单元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指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账户到账时间),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0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0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8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长阳城投集团》(http://www.cyctjt.cn/)、《中国长阳网》(http://www.changy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津洋口村五组
联系人:杨渝华 联系电话:158975195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545855606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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