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民俗文化村停车场二期及道路交通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YZY2018-058号
2、项目名称:民俗文化村停车场二期及道路交通配套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924409.71元
4、采购内容:停车场开挖平整场地、碾压密实铺设碎石垫层,面层浇筑混凝土,停车场临空边砖砌栏板、停车场岗亭、停车场内砌筑毛石挡土墙、安装涵管、拱桥、标识标牌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5、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彩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彩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专业类别应为市政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单位。
8、谈判供应商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谈判的,授权委托人应为该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9至11月社保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彩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0、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彩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18年9-11月)社会劳动保障局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12、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1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9日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15:00-17:30,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3、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公司为其缴纳的2018年9-1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月9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争
联系电话:18671738970
联系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津洋口村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雨
联系电话:18271297416
联系地址:清江国际A座32楼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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