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管网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HSCG[2018]TP-B-036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管网工程
  3、采购项目内容: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管网工程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白氏坪村,主要工作内容雨污管网给排水工程及化粪池。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4、采购项目预算:444635.67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工期:30(日历天)
  7、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7.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7.1.1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1.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一个年度或季度、月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7.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自证声明)。
  7.1.4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打印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需清晰可见,否则不予理会)
  7.2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7.3.谈判供应商还应当具有以下特殊资格条件:
  7.3.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2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3.3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专业类别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谈判供应商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4谈判供应商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谈判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6拟派承担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3.7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打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提供“省一体化平台”截图证明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截图证明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7.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7.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自证声明原件)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8.1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8.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9、谈判文件的获取:
  9.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代表所在企业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清江瑞景一单元503室,向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10.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10.2缴纳方式为:投标人须在2018年7月10日16:00前(指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到账时间),通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保证金的收取信息详见谈判文件。
  1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9:0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谈判文件递交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清江瑞景一单元503室)。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公司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12、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会议将于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湖在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清江瑞景一单元503室)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3、信息发布媒体:http://www.cyctjt.cn/
  14、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万达SOHO)B座1604室
  联系人:张玉坤    电话:13477148999
  采购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村五组
  联系人:杨政     电话:18674205566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