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阳新桥市场围墙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向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2024]09号
2.项目名称:长阳新桥市场围墙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9,655.59元
5.最高限价:499,655.59元
6.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对新桥市场围墙进行拆除改造。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4.供应商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5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兼任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其中项目经理由于安全因素不得兼任安全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若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6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连续近三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向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由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阳城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方式:18271385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联系人:李倩云
联系方式:18171903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涵/李倩云
电话:18271385365/18171903489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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